根据菲律宾的Safe Spaces Act《空间安全法》的明文规定,以下行为皆为一级违法行为:
1. 吹口哨
2. 厌恶女性、仇视变性人、仇视同性恋和性别歧视的言论
3. 持续讲黄色笑话
4. 威胁个人空间或个人安全感的言论
如有上述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:
a.初犯者将被处以 1000 比索(₱1 000.00)的罚款和十二(12)小时的社区服务,(包括参加学习由警察、地方政府部门和 PCW 共同举办的性别敏感性研讨
b.第二次犯罪会被处以逮捕(6 至 10 天)或罚款 3 000 比索(₱3 000.00);
c.第三次犯罪会被被处以逮捕(11 至 30 天)和罚款 1 万比索(₱10,000.00)。
在菲律宾这片土地上更应该严于律己,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,避免以身试法。
说到这里,让我们一起了解下关于骚扰的其他违法行为。
二级违法行为
1. 当众手淫
2. 曝光他人私密部位
3. 猥亵
4. 类似的猥亵行为
如有上述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:
a.初犯者将被处以 1 万比索(¥10000.00)的罚款和十二(12)小时的社区服务,包括参加学习由警察、地方政府部门和 PCW 共同举办的性别敏感性研讨;
b.第二次犯罪会被处以逮捕(11 至 30 天)或罚款 1.5 万比索(¥15 000.00);
c.第三次犯罪会被处以逮捕(1 个月零 1 天至 6 个月)和罚款 2 万比索(₱20,000.00)。
三级违法行为
1. 跟踪
2. 触摸、掐捏或摩擦私密部位或受害者身体的任何部位。
如有上述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:
a. 初犯者将被处以逮捕(11 至 30 天)或罚款 3 万比索(¥30 000.00)必须参加学习由警察、地方政府部门和 PCW 共同举办的性别敏感性研讨
b. 第二次犯罪会被处以逮捕(1 个月零 1 天至 6 个月)或罚款 5 万比索(¥50 000.00);
c. 第三次犯罪会被处以最长期限的逮捕令或十万比索(¥100 000.00)的罚款。
四级违法行为
1. 在公开文章或私人信息中发表性别歧视言论;
2. 网络跟踪和不断发送信息
3. 冒充受害者或编造谎言损害受害者的名誉
4. 向在线平台发送虚假举报,迫使受害者保持沉默
该法条同样适用于网络性骚扰,包括但不仅限于利用网络信息对人身、心进行恐吓威胁;在网络上发布歧视和仇恨言论;人肉及不断发送骚扰信息;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录制、上传分享任何形式的含有性内容的影音文件;在网上冒充他人发布关于谎言以损害他人名誉;或向在线平台提交虚假的报告以胁迫受害者等。
如有上述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:
对于任何被发现有性别为基础的在线性骚扰行为的罪犯,法院可以自行决定,对其处以监禁中等期限,或者罚款不低于一百万元(₱100,000.00),但不超过五百万元(₱500,000.00),或者两者兼施。
不论身在何处都应该在道德层面上严格要求自己,不要觉得身处国外就是如同于立于法外之地,只有尊重他人,才能收获更多的尊重。
同时,我们既不要成为加害者,也不要成为受害者,在面对骚扰这件事:
不论场合、方式、性别、年龄等等一系列的因素,我们一定!必须!要勇敢说不!要采取相关的法律手段去对施害者进行惩戒!
希望每个人都能保护好自己、捍卫自己,同时更希望的是大家学会尊重他人,一起营造和谐的生活环境。